【農機網 通知公告】 各市、縣農機中心(局):
近期,省中心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結合部農機化司工作部署,我們對補貼系統部分功能同步進行了升級,同時,為落實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當前補貼重點工作進行了研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啟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升級功能
(一)自發文之日起,啟用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與農機監理系統對接功能,實現牌證管理機具的系統間互聯互通信息校核。(具體操作詳見附件1)
(二)啟用補貼資質到期產品系統辦理補貼自動審核功能。具體內容見前期下發的《關于我省補貼系統升級并繼續輔助辦理補貼資質到期產品補貼事宜的通知》(晉農機裝函〔2020〕21號)。
(三)調整系統自動公示期限。嚴格落實農財兩部《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20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計財發〔2020〕3號)文件精神,將補貼受益信息公示時間壓縮至20天,系統已設置完成。
各市縣要*專人操作,嚴格實名制管理,加強培訓系統操作人員,熟悉系統操作規程,提高補貼工作信息化水平。
二、加快辦理符合要求的注銷、撤證產品補貼手續。
近期,為便于基層農機部門辦理補貼手續,省農機發展中心根據《農業農村部農業機械化管理司關于嚴肅處理偽造、冒用
拖拉機翻傾防護裝置強度檢驗報告的企業及產品意見的函》(農機政〔2020〕10號),對涉及我省的勇猛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常力工貿有限公司、山東騰拖農業裝備有限公司、濰坊迪爾津拖農業裝備有限公司、英軒重工有限公司、京山三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傳奇農業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有關整改資料進行了審核,并對符合要求的產品在系統中進行了有關操作。
請各市、縣農機部門抓緊按系統中提示辦理補貼后續流程,盡快兌付補貼資金;要結合實際,采取有效措施,準確判斷機具購置時間(以發票日期為準),對注銷、撤銷證書前已購置但未錄入補貼系統的產品(相關產品注銷、撤銷證書時間見附件2),由經銷商和購機者共同在購機發票上簽字確認,對符合補貼要求的申請,及時受理登記、匯總上報上級農機部門,擇時統一按新補貼政策辦理,受理日期截止2020年12月底。特別要嚴防注銷、撤銷證書后生產銷售的機具辦理補貼,確保補貼資金安全。
三、優化機具核驗手續
目前,系統受理查詢模塊中,顯示存量數據較多,農民提交申請時間跨度較長(早的時間顯示為2019年8月5日),這些申請長時間不受理,會影響農機部門的社會形象,減弱政策的惠農力度,請各市督促所轄縣按照“先申請先受理”的原則,加快處理存量數據,以后,對農民通過手機APP提交的申請,要第一時間處理,原則上不超過5個工作日,穩定農民的預期。
對于設施類和安裝類機具的核驗,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再行核驗,鼓勵運用微信視頻遠程核驗機具銘牌信息、稅控發票信息、購機者信息等方式開展,并告知購機者相關承諾事項,保存相關視頻截圖作為后續核驗依據,提高工作效率,增強群眾滿意度。
附件:
1、監理系統對接牌證信息操作說明書
2、涉及我省的注銷、撤銷證書產品明細
山西省農業機械發展中心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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